氢气使用场所安全管理要求
本文摘自《北京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氢气使用场所作为重点涉危场所给了专项安全要求。指南里面还有硅烷使用场所、氯气使用场所、环氧乙烷使用场所、氧气使用场所、非易燃无毒气体使用场所、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有机溶剂清洗场所、洁净厂房涉危使用场所等重点涉危场所专项,需要的朋友们可以参考。1、供氢站安全距离
供氢站应远离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布置为独立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地段和主要交通要道邻近处;供氢站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围墙,其高度不应小于2.5m。
供氢站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中有关要求。
2、供氢站耐火等级
供氢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钢柱承重时,钢柱应设防火保护,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0h。应为独立的单层建筑,不得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供氢站,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对站内的爆炸危险场所设置泄压设施。
当实瓶数量不超过60瓶或占地面积不超过500㎡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用氢厂房或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非明火作业的丁、戊类厂房毗连,但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及洞的防火墙,并宜布置在靠厂房的外墙或端部。
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防爆防护墙隔开。当设置双门斗相通时,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2h。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当必须穿过管线时,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填塞空隙。
3、供氢站泄压设施
供氢站有爆炸危险房间的泄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泄压设施宜采用非燃烧体轻质屋盖作为泄压面积,易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也可作为泄压面积;(2)泄压面积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3)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4、门窗、地面要求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并宜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供氢站、氢气罐、充(灌)装站、汇流排间和装卸平台地面应做到平整、耐磨、不发火花。
5、安全出口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1个应直通室外。但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可只设1个直通室外出入口。
6、长管拖车安全泄压装置
长管拖车的每只钢瓶上应装配安全泄压装置,钢瓶的阀门和安全泄压装置或其保护结构应能够承受本身两倍重量的惯性力。
在装卸口侧,每台钢瓶封头端设置的阀门应处于常开状。安全泄压装置的排放口应垂直向上,并且对气体的排放无任何阻挡;
长管拖车的每只钢瓶应在一端固定,另一端有允许钢瓶热胀冷缩的措施;每只钢瓶应装配单独的瓶阀,从瓶阀上引出的支管应有足够的韧性和挠度,以防止对阀门造成破坏。
7、长管拖车的汇流总管
长管拖车的汇流总管应安装压力表和温度表。钢瓶连接宜采用金属软管,应定期检查。拖车上应配置灭火器。使用时应避免长管拖车上压差大的钢瓶之间通过汇流管间进行均压,防止对长管气瓶产生多次数的交变应力。
8、供氢管道材质
氢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金属管道,禁止采用铸铁管道,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其他有效防止氢气泄漏的连接方式。管道应采用密封性能好的阀门和附件,管道上的阀门宜采用球阀、截止阀。
管道之间不宜采用螺纹密封连接,氢气管道与附件连接的密封垫,应采用不锈钢、有色金属、聚四氟乙烯或氟橡胶材料,禁止用生料带或其他绝缘材料作为连接密封手段。
9、供氢管道敷设
氢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其支架应为非燃烧体。架空管道不应与电缆、导电线路、高温管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氢气管道与氧气管道、其他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管道共架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与上述管道之间宜用公用工程管道隔开,或保持不小于250mm的净距。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
氢气管道应避免穿过地沟、下水道及铁路汽车道路等,应穿过时应设套管。氢气管道不得穿过生活间、办公室、配电室、仪表室、楼梯间和其他不使用氢气的房间,不宜穿过吊顶、技术(夹)层,应穿过吊顶、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氢气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氢气管道穿越处孔洞应用阻燃材料封堵。
10、止回阀、阻火器
在氢气管道与其相连的装置、设备之间应安装止回阀,界区间阀门宜设置阻火器,防止来自装置、设备的外部火焰回火至氢气系统。氢气作焊接、切割、燃料和保护气等使用时,每台(组)用氢设备的支管上应设阻火器。
11、用氢场所
建筑物顶内平面应平整,防止氢气在顶部凹处积聚;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应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设在最高处,并朝向安全地带。
氢气储存、使用场所的通风设施应使用防爆风机。有爆炸危险房间的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顶棚内表面应平整,避免死角。
有爆炸危险房间内,应设氢气检漏报警装置,并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当空气中氢气浓度达到0.4%(体积比)时,事故排风机应能自动开启。
12、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氢气有可能积聚处或氢气浓度可能增加处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应设在监测点(释放源)上方或厂房顶端,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m-2m且周围留有不小于0.3m的净空,以便对氢气浓度进行监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5m,室外宜为10m。
13、静电导除
供氢站内按用途分有电气设备工作(系统)接地、保护接地、雷电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不同用途接地共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
供氢站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和突出屋面的放空管、风管等应接到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上。管道法兰、阀门等连接处,应采用金属线跨接。氢气的储存场所、使用场所应设置静电消除装置。
14、电气防爆
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施、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宜装在较低处,并不得装在氢气释放源的正上方。氢气站内宜设置应急照明。
15、应急器材
氢气气瓶的储存、使用场所应合理设置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静电防护服等;灭火剂: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
16、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应首先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